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在一系列普惠性强、含金量高、连续性好降本减负政策的作用下,预计上半年可为企业减税降费达606.6亿元左右(其中减税521.3亿元左右,降费85.3亿元左右),企业通过享受降成本政策可获得8项“红利”。
降低企业税负。通过全面推进营改增,上半年,减轻纳税人负担74.6亿元。通过落实小微企业、改制重组、西部大开发、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教育文化体育、节能环保、金融资本市场等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减轻纳税人负担约446.7亿元。
降低涉企收费。落实财政部要求,降低了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通过上述政策预计上半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0.5亿元。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逐步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提供方便的“一站式”服务。清理整顿了各种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支持。主动下调贷款利率,降低小微贷款的融资成本。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引入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三方机构,搭建银担平台、银保平台,开拓、创新围绕核心企业的链式融资业务,批量、小额发展小微企业业务。建立地方融资性担保风险体系。积极鼓励各级地方政府积极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区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已全部落实,实现了工商注册“零收费”,切实为企业提供了便利,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降低用工成本。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情况。自2018年5月1日起,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降低至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9%,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了分类下调。从6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全部上调10%,标准达到90%。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后,每月人均多领166元。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截至2018年5月底,全区累计为34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574.14万元,惠及职工19110人。以上共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6亿元。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全面落实自治区电力多边交易、大用户直供、输配电价改革等一系列电力综合改革措施,2018年上半年减轻企业用电成本69.18亿元左右。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行多种方式供地,降低企业一次性投资成本。其中,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弹性出让的方式使用土地(不包括房地产用地)。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将我区定线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优惠政策范围由原规定自治区籍的公路定线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扩大到区内外所有公路定线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继续执行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畜产品免费通行的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将牧草纳入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扩大了优惠整车减免范围。继续执行对全区符合要求的甩挂运输车辆给予减收30%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并将该优惠政策时限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进一步扩大我区收费公路对6轴及以上重要物资运输车辆优惠政策范围,在出入我区所有区界收费站时通行费标准下调10%优惠政策。国家法定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等其他政策性减免。以上预计上半年共计减免金额4亿元。明确规定免收我区到发中欧班列在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设施维护费,将我区到发中欧班列口岸滞留费由原标准24小时免收,调整为48小时免收,超过48小时开始计费,费用按5天收取。(李永桃 实习生 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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